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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雛鷹—瞪羚—獨角獸—領軍企業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著力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快構建我市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發展梯隊,培育壯大高質量發展新動能,促進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大連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從強化主體培育、加大研發支持、強化要素支撐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支持政策體系,集聚各類創新資源,提供精準優質服務,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激發企業高速成長潛力,推動科技企業集群發展,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1.聚焦引領,精準培育。聚焦數字經濟、智能制造、潔凈能源、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細化工及新材料等戰略新興產業及未來型先導型產業領域,堅持技術先進、成果導向的原則,鼓勵創新創業,促進成果轉化,加快培育一批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精準培育創新主體。 2.政策引導,強化扶持。建立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支持政策體系,加大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作用,有效引導人才、資本、項目、平臺等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探索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加大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政府非招標采購力度,帶動企業新技術研發及產品迭代升級。 3.協同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相關部門協同聯動、市區兩級密切配合、行業協會及中介機構積極參與的培育機制,形成加快科技企業梯度培育的系統解決方案。整合創新資源,拓展智慧城市、重大工程等應用場景,加快培養一批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夠形成核心技術產品的科技企業。 4.創新服務,營造生態。堅持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持續深化科技創新領域“放管服”改革。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優化項目形成機制和支持方式,給予創新主體和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權,構建產業生態及金融、政策、人才、環境支撐。 (三)工作目標 建立“雛鷹—瞪羚—獨角獸—領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從初創期、成長期到發展壯大期,依據企業所處不同成長階段的最迫切需求,精準施策,集聚創新資源,提供精準服務。培育一批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競爭優勢突出的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打造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同時,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評價、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不斷壯大“一高一小”(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型企業規模。到2022年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36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注冊數達到5800家,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達到1260家;到2024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注冊數達到8000家,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達到1800家。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6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注冊數達到10000家,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達到2000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雛鷹企業培育計劃 雛鷹企業是指注冊時間10年內,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某一細分領域取得突破,未來具有較高的發展潛力,得到市場認可的創新型企業。 1.評價標準:在大連市內注冊且實地經營,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注冊時間5年內,上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萬元(含);注冊時間5—10年,上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萬元(含);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達到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1項(含)以上I類知識產權或2項(含)以上II類知識產權; (2)企業擁有有效期內軟件企業證書和軟件產品證書; (3)企業獲得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決賽優秀獎(含)以上名次,或獲得。ㄊ校┘墑撔聞摌I大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名次; (4)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5)企業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 (6)企業擁有經認定的國家級或省部級研發機構; (7)企業參加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8)企業一次性獲得風險投資100萬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幣); (9)企業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立項。 2.培育目標:以小微科技企業、創新項目團隊為培育、引進主體,以提升全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核心競爭力強、企業成長性好的中小科技企業群。 3.個性化支持措施: (1)對納入“遼寧省新型創新主體”備案的雛鷹企業通過研發項目給予支持。 (2)通過天使投資基金給予股權投資支持。 (二)實施瞪羚企業培育計劃 瞪羚企業是指注冊時間20年內,表現出成長速度快、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等特征,營收或人員增長率及科技活動投入強度達標的企業。 1.評價標準:在遼寧省內注冊且實地經營,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動投入強度(即科技活動投入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冊時間不足4年的,根據實際投入年份數據計算)。需滿足以下指標條件之一: (1)企業注冊時間20年內,近3年年均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其中基年總收入超過1000萬元,且上一年度正增長; (2)企業注冊時間20年內,近3年年均雇員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其中基年總雇員數超過100人,且上一年度正增長; (3)企業注冊時間10年內,上一年度總收入超過10億元,且近3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 (4)企業注冊時間5年內,上一年度總收入超過5億元,且近3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 (5)企業注冊時間20年內,一次性獲得風險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幣)。 2.培育目標:以雛鷹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為培育主體,以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競爭能力、贏利能力為目標,打造一批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瞪羚企業。 3.個性化支持措施: (1)對新納入“遼寧省新型創新主體”備案的瞪羚企業給予獎補資金支持。 (2)支持瞪羚企業和納入瞪羚培育庫的企業承擔各類科技項目、組建創新平臺。 (3)鼓勵瞪羚企業牽頭組建實質性產學研聯盟、創新聯合體,圍繞行業“卡脖子”核心關鍵技術實施揭榜掛帥科技攻關。 (三)實施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 獨角獸企業是指注冊時間10年內,具有平臺、跨界等屬性,表現出顛覆式創新、爆發式成長、競爭優勢強、未來價值大等特征,獲得過較大數額私募投資的未上市企業。 1.評價標準: (1)獨角獸企業:注冊時間10年內,最近一輪融資后,估值超過10億美元。 (2)潛在獨角獸企業:注冊時間5年內,最近一輪融資后,估值超過1億美元;注冊時間5—9年,最近一輪融資后,估值超過5億美元。 (3)種子獨角獸企業:注冊時間3年內,最近一輪融資后,估值超過1億元人民幣。 2.培育目標:面向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清潔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半導體、尖端生命科學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型先導型產業領域,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快速集聚成長,著力推動一批具有顛覆式創新、爆發式成長、競爭優勢突出、未來產值大的創新型企業加速成長為獨角獸企業。支持駐連央企、國企通過業務整合、支持團隊創業等方式,裂變新公司,培育獨角獸企業。 3.個性化支持措施: (1)對新納入“遼寧省新型創新主體”備案的獨角獸企業(含潛在和種子)給予獎補資金支持。 (2)支持獨角獸企業(含潛在和種子)和納入獨角獸培育庫的企業承擔各類科技項目、組建創新平臺。 (3)對獨角獸企業(含潛在和種子)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取消申報限項條件。 (4)通過科技創業和天使投資基金給予股權投資支持。 (5)對重點培育的獨角獸企業,實行市區聯動、“一企一策”。 (四)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計劃 創新型領軍企業是指我市細分行業領域的創新能力強、引領作用大、研發水平高、發展潛力好的行業龍頭企業。在經濟規模、科技含量或者社會影響力方面具有領先地位。 1.評價標準:企業為大連市內注冊、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產值)達到一定規模,建有企業研發機構和較完善的研發管理體系,近三年度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占同期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強度;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具有持續的知識產權創造和成果轉化能力,在行業領域研發水平處于領先地位;企業在行業細分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列,具有顯著的產業鏈創新輻射帶動作用,已成為帶動區域特色產業發展的龍頭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從大連市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中遴選。 2.培育目標:面向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圍繞細分行業領域,遴選一批創新能力強、引領作用大、研發水平高、發展潛力好的骨干企業,集聚創新資源,強化創新服務,加大在創新平臺建設、“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高端人才團隊引進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行業影響力大、市場占有率高、科技創新能力強、上市積極性高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3.個性化支持措施: (1)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國家、省、市創新平臺,承擔各類科技攻關項目。 (2)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實質性產學研聯盟、創新聯合體,圍繞行業“卡脖子”核心關鍵技術實施揭榜掛帥科技攻關。 (3)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組建新型研發機構、大企業平臺化,并給予政策支持。 (4)對重點培育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實行市區聯動、“一企一策”。 三、支持政策 (一)強化創新主體培育,不斷壯大科技型企業規模 1.加強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對新納入“遼寧省新型創新主體”備案的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含潛在和種子)給予50萬元獎勵補助;或給予最高80萬元的銀行貸款貼息補助,貼息比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確定,同一企業貼息補貼與備案獎補不兼得。對獨角獸企業(含潛在和種子)給予股權投資支持。對雛鷹企業以項目化方式予以支持,根據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給予最高30萬元的補助資金。 2.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補助。對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到我市行政區域內且完成變更手續的,享受我市當年度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同等政策。調整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政策。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上年度營業收入和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支出數額情況,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補助資金由市、區市縣(先導區)兩級按照1:1比例分擔。本條政策執行后,原“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政策不再執行。 3.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和評價備案工作。對首次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上年度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支出數額情況,給予2萬元補助。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按100%加計扣除政策。 (二)加大研發支持力度,著力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4.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采取“揭榜掛帥”等組織形式,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科技研發計劃,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按照項目研發經費投入額給予最高30%補助,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1000萬元和200萬元。對列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照年度國撥經費實際到位額度給予最高20%補助,項目執行期內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 5.支持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科技研發平臺的依托單位,給予500萬元獎勵補助。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給予50萬元補助。對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評價優秀的,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6.強化高聚能創新主體培育。對新備案的市級創新聯合體、產學研聯盟,根據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等績效評價情況,給予牽頭單位最高30萬元獎勵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照前三年實際研發投入的最高30%比例進行補助,單個新型研發機構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績效評價優秀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根據年度實際研發投入額最高3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三)強化創新要素支撐,引導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 7.完善科技創業孵化體系。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給予100萬元補貼,對新獲批的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補貼。對新獲批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大學科技園給予50萬元補貼,對新獲批的省備案眾創空間給予25萬元補貼。每年對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眾創空間進行考評,其中科技企業孵化器考評優秀補貼60萬元、良好補貼30萬元;備案眾創空間考評優秀補貼30萬元、良好補貼15萬元。 8.搭建創新創業賽事平臺。舉辦大連市創新創業大賽,對大賽獲獎企業給予資助,其中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6萬元;對參加國家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獲得等級獎的給予50萬元獎勵,獲優秀獎的給予30萬元獎勵,國賽獎勵與市賽獎勵不兼得。 9.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依托大連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科技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子基金,打造從天使、創投到并購接續助力的基金生態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企業創新積分制”試點工作,完善企業創新積分與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聯動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支持企業研發。支持科技企業上市掛牌,對初步具備上市準入條件的高成長企業,組織證券公司與企業對接,推動加快申報上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市區兩級科技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機制,加強橫向協調、上下聯動。市科技局負責統籌協調科技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履行科技企業日常培育管理等職能,各地區各部門負責本地區本行業科技企業培育、推薦工作。加強科技企業動態監測、統計分析和跟蹤服務。 (二)推動政策落地。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鼓勵各區市縣(先導區)制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服務千家高新技術企業專項行動,全方位、系統性地宣傳解讀科技創新政策,強化科技創新服務和科技政策落實。 (三)強化督導考核。開展科技企業梯度培育考核,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納入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績效考核或激勵指標,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完成。 (四)營造濃厚氛圍。加強對科技企業發展工作的宣傳報道,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加強交流和經驗推廣,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企業和人物,發揮示范帶動和引領作用,弘揚創新創業精神、培育創客文化,營造全社會創新創業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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